关于做好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   来源: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

 

 

粤医教协〔2022〕71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2﹞13号)有关要求,请各专业委员会及会员单位根据自己2023年的学术活动安排做好学分申报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2年7月15日至8月19日

备案项目:  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月5日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3年版)》(下称申办要求,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前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乡村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2.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3.其他有助于提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等;

4.无主题授课内容或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不得作为项目申报;申报内容中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部分内容,不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项目负责人应在职(岗)且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项目举办时IC卡实时登记学分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人数的120%。

三、申报方式

1.专业委员会申报:由专委会秘书直接进入“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 cmegsb.cma.org.cn)申报项目。

各专业委员会申报项目成功上报后请自行登录系统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单面打印),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后于8月21日前寄(送)至协会。

2.单位会员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下称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8月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到邮箱545194233@qq.com,由协会进入“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申报项目。

协会完成网上申报信息录入后,将生成电子版打印材料发回对应单位会员。请各单位会员项目负责人进行打印(一式二份,单面打印)并落实项目负责人签名后,于8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协会。

四、注意事项

1.所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未按期完成网上申报及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2.每3学时授予1 学分,半天按 3 学时计算,1 天按 6 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授课。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即获批的新申报项目规范完成举办、按要求通过“国家级 CME 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执行情况、所填报的执行情况均获审核通过的项目)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 目,根据需求,由原备案 1 次调整为可连续备案 2 次,即:2021 年获批的新申报项目,并已列为 2022 年备案项目的,可继续申请作为 2023 年的备案项目。

4.按照有关要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中申办单位应统一填写“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

5.为确保在限期内顺利完成项目申报以及后期项目举办符合有关要求,请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务必阅读一遍全继委办发﹝2022﹞13号文(内含申办要求及申报表等文件,详见本通知附件),文件可在协会官网下载,途径为官网-通知公告-本通知内页底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德新13711122497

邮箱:545194233@qq.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4号萌芽1968园区17栋102室

 

附件:全继委办发﹝2022﹞13号文

 

 

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

                                  2022年7月19日


全继委办发【2022】13号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