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21   来源: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

 粤医教协〔2020〕30号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12号)有关要求,请各专业委员会及会员单位根据自己2021年的学术活动安排做好学分申报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项目负责人应在职(岗)且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项目举办时IC卡实时登记学分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人数的120%

二、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0718日至827日;

备案项目:  2020718日至20201231日。

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 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

三、申办单位

按照有关要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中申办单位应统一填写“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

四、申报方式

(一)专业委员会申报:由专委会秘书直接进入“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申报项目。

各专业委员会申报项目成功上报后请自行登录系统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单面打印),并由授课教师签名后于830日前寄(送)至协会。

(二)单位会员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并于82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到邮箱1071921044@qq.com,由协会进入“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申报项目。

协会完成网上申报信息录入后,将生成电子版打印材料发回各单位会员。请各单位会员项目负责人进行打印(一式三份,单面打印)并落实授课教师签名后,于830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协会。

五、其他

(一)所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未按期完成网上申报及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项目备案相关要求: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已进行过一次备案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当年完成全部或部分期次的举办并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执行情况并所汇报的执行情况均获审核通过后,其项目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1年拟继续举办的,可在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1年备案项目。

2.申报的备案项目,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

3.项目备案时题目中如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需调整时,请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以便公布备案项目名称时对多涉及的期(届、次等)数或年份进行更新。如拟备案项目的题目中不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的调整时,则备案表的备注中无需填报内容。

(三)《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可在协会官网下载(途径为官网-通知公告-本通知内页底部)。


联系方式:郑老师,电话13247382559

收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4号萌芽1968创意产业园A07

                                          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doc